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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局精准对接助推企业上市发展 数量居全国第四

  近年来,台州市财政局进一步加大企业上市支持力度,出台扶持政策精准对接,广开绿色通道,推动企业顺利上市、做大做强,推进经济裂变跨越发展。目前,该市上市企业已达50家,其中境内外上市公司46家,获批待上市1家,过会待发3家,数量居全国地级市第四位。

  一是立足本地,精准出台政策。结合台州民营企业为主的本地实际,发布《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推进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台政办发〔2016〕54号),在原有政策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企业上市支持力度。将金融业支持地方经济考核奖励资金与企业上市、直接融资奖励资金整合为金融发展专项资金,2015年、2016年分别安排金融专项资金825万元、1000万元,其中鼓励企业上市和直接融资奖励资金每年400万。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将逐年适度增加规模,在金融发展专项资金范围内允许适当调增企业上市和直接融资奖补额度。

  二是正向激励,激发企业上市动力。对在境内外成功首发上市的企业,直接奖励50万元,买壳上市且注册地迁至市本级的企业,直接奖励80万元。对于募集资金80%以上投资在台州区域内的上市企业,按募集资金在10亿元(含)以上、5-10亿元和5亿元(含)以下三档分别再奖励150万元、100万元和50万元。同时,上市公司实现再融资且项目投资在台州辖区内的,按实际投资额千分之二的比例奖励给企业。进入上市辅导期当年度起三年内,企业所得税在保持年递增15%的前提下,超过部分的地方财政留成所得部分,由地方财政以适当的方式补助给企业。企业在申报上市过程中,支付的有关费用,凭合法凭证可以摊入当年经营成本。

  三是鼓励创新,切实破解上市难题。对已上市和拟上市企业加强针对性指导,将符合条件且有意愿上市的企业纳入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按照“一企一政、分类指导”的原则,实行专人跟踪培育。鼓励各地发挥创新精神,从目标管理、扶持奖励和政务规范等方面积极探索覆盖上市的前、中、后全过程的政策制度体系,确保技能顺利实现企业股改的既定目标,又能适应面广量大的企业的现实需求,鼓励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做大做强,提升区域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推进经济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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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