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四举措完善就业补助资金管理
一是简化资金来源。就业补助资金主要来源于市财政预算安排的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促进就业补助经费、上级转移支付的促进就业资金、社会各界为就业创业工作提供的捐赠资金、利息收入等5个方面,同时积极拓展其他筹集渠道,保障就业补助资金顺利运转。
二是细化资金使用。分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等支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用于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和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支出,并对38项补助的申请对象、补贴标准和申请程序进行了明确,使之一目了然。
三是深化资金管理。失业保险基金、就业补助资金分别建账,分账核算,做好资金的预算管理,统筹安排下年度就业补助资金预算,建立健全预算执行责任制,加快执行进度,年度终了后,按规定做好资金的核算、清理和对账工作,编制决算报表。对申请补助的项目经审核后,必须公示一周以上,同时就业补助资金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支出。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就业补助资金发放台账,加强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实现公共就业信息系统与市财政互联互通,对虚报、套取、截留、挤占、挪用各种补贴资金的,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建立就业补助资金支出绩效评估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对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或专项检查,解决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提高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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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6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