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医保费用报销互通联办助推“最多跑一次”改革
一是搭建医保费用互通联办清算平台。即搭建全市医疗费结清算平台,在不改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参保统筹地归属的前提下,参保人员可在该市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享受医疗费报销服务。互通联办医药费报销严格执行联办地社保经办机构的内控制度,按联办地的审核审批流程办理。
二是明确医保费用互通联办业务范围。全市互通联办的医疗保险费用包括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医疗保险政保合作项目、离休干部医疗保障、二等乙级伤残军人医疗保障、民政救助等制度后就医发生的医保费用报销;以及参保人员异地居住安置、特殊药品登记等信息变更事项。
三是规范医保费用互通联办报销流程。医疗费报销资金实行统筹区管理,基金核算按相关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规定办理。各统筹区社保经办机构每月互相确认联办地的医疗保险报销费用垫付额,在次月初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账和资金的清算划转。医保费用报销按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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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