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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三举措扶持民办教育发展

  一是建立生均补助逐年增长机制。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按同类公办学校生均教育事业经费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且补助比例逐年提高,到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补助比例逐年提高到20%,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补助比例逐年提高到15%。2016年,市财政对市本级民办学校补助2060.18万元,较上年同比增长66.11%。

  二是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在民办学校生均财政补助基础上,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每年安排500万元用于市本级民办教育优秀学校、举办者、校长和教师的表彰奖励,以及民办学校升等创优、特色项目建设的奖励补助,民办学校教师专业发展、人事代理的补助,民办学校年度规范办学、绩效考核的奖励等,激发民办教育师资队伍、教学质量的提高。

  三是落实民办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将民办学校学生资助纳入同级同类公办学校学生资助体系,与同类公办学校学生同等享受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和免费提供教科书、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各类资助政策,切实保障民办学校学生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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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