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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稳步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激活农村“沉睡资产”

  

  近年来,海盐县先后列入全国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县、全国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全国新型城镇化试点、全国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2016年,列入浙江省农村综合改革探索三项试点,获得省级以上财政补助资金4600万元。

  一是落实三件大事。第一件大事,“确权”,明确农村产权归属。实行农村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宅基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目前,海盐县二轮土地承包权登记到户率达100%,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率达97%,农房确权颁证已完成3.3万户。将集体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确权到人,实行按人表决、按股份配的“股份合作制”,全县所有行政村实现股份制改革。第二件大事,“赋能”,实现农村产权权能。建立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搭建规范的产权交易市场,交易中心已累计交易1254宗,交易金额2.86亿元。出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村(社区)集体资产股权交易等各类配套政策。目前,全县累计土地流转面积20.12万亩,土地流转率61.8%。第三件大事,“同待遇”,保障农村公共服务有效供给。以纳入省农村公共服务有效供给新途径改革试点县为契机,构建资金保障机制,积极探索农村重点领域的有效供给,确定9个试点,计划总投资2613万元,财政补助1313万元。2017年将全面完成试点。

  二是完善农村金融配套改革三大环节。第一环节,打造“银政合作”模式。采用优势互补的“银政合作”模式,强化政府投资的撬动和引导作用,合理引导银行、保险、农业担保公司等社会金融资本参与试点工作,合力推进项目建设。目前,全县已有十余家金融机构与政府合作开展农村金融配套服务。第二环节,规范金融业务操作。海盐县已推出“农宅通”“农股通”“农财通”“农链通”等多种农村金融产品。在推出产品的同时,金融机构与部门共同制定了各类贷款管理规范以及多项认定标准,切实规范各类金融业务的操作。第三环节,完善金融风险补偿机制。完善风险防控和分担机制,探索建立“深化农村综合改革风险补偿基金”,明确补偿标准,给银行吃下“定心丸”。此外,农业担保公司及保证保险业务机构开展业务,经认定,县财政也给予相应的风险(保费)补偿。

  三是取得产权方面三大进步。进步一,产权归属进一步明晰。农村各类财产的产权关系和权能界限进一步理顺,农民的生产、生活要素真正实现“归属清晰、责权明确”。目前,全县91个行政村已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占需确权村总数的100%。进步二,产权市场进一步活跃。通过土地流转,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得到进一步推进,产权市场交易品种也得到进一步拓宽。2016年度,全县农村产权交易293宗,涉及交易金额2684万元。产权市场的活跃,解除了农民进城的后顾之忧,同时增加其财产性收入。进步三,产权资本进一步启动。出台了针对农村三权的抵(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在全省率先实现了“三权”金融产品全覆盖,配套金融产品成效明显。目前,“三权”贷款累计发放9.1亿元,有效破解了农业大户贷款担保难、融资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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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