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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出台新一轮镇街(平台)财政管理体制

  一是加大收入分成激励。税收超收分成按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设为五档,最低分成比例从8%提高至12%,其中6个镇的超收分成全部全额返还。提高镇街商服、居住用地土地出让收入分成比例,实行超额累进分成,收入越高镇街所得分成比例越高。

  二是提高专项补助力度。每年的生态环境补偿从原来的3100万元提高到4100余万元,增长32.2%,主要向大陈、赤岸等边远生态镇倾斜;新增创建省级特色小镇和金华市级特色小镇工作奖补,验收命名后最高给予200万元奖励;对上级财政给镇街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市财政实行1:3配套支持。

  三是增设考核奖励机制。增设超收分成跳档奖励和节支奖励,鼓励镇街超收,对没有超收又没有结余的镇街,鼓励其过“紧日子”,市财政对节支部分予以奖励。同时将镇街收入谋划和年终绩效考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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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