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多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国家级教育改革试点工作试点省份,浙江省近年来坚持民办公办并举,将政府作用和市场机制有机结合,大力支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形成了政府支持民办学前教育发展的“浙江样板”。
一是民办园成为学前教育主力军。数据显示,浙江省幼儿园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97.1%,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2个百分点;民办幼儿园6676所,占幼儿园总数的74.9%,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9.6个百分点。
二是政府引导提升民办园质量。从2011年开始,浙江省制定实施两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明确支持民办园发展,把提升民办园质量作为重点任务,多形式吸引社会资金举办民办园,形成学前教育多元化发展格局。从2009年起,浙江省财政设立“支持民办园发展专项资金”(自2015年起整合到市县教育发展专项中),鼓励市县自主确定实施项目,可用于聘用幼儿教师、支付园舍租金、补充教学仪器用具、校舍维修改造,弥补公用经费不足,以缩小公办、民办幼儿园之间的差距。在市县层面,浙江各地均将民办园纳入学前教育整体规划,普遍建立民办园升等晋级奖励等制度,民办园新建、改扩建或上等级,都能获得建设资金补助奖励;鼓励公办园与民办园以姐妹园、合作园等形式开展结对帮扶活动,真扶实帮,提高民办幼儿园质量。据最近一次统计数据显示,浙江省等级园覆盖率达85%,比2010年提高15%;民办园等级覆盖率达77.5%。
三是推动“普惠性”幼儿园建设。浙江省在2015年出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明确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认定条件,将普惠性民办园统一纳入全省学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在推动“普惠型”幼儿园建设过程中,浙江省各级政府“各司其职”“各有担当”。市县政府承担本区域学前教育事业的规划、投入、监管和推进均衡服务的责任,鼓励乡镇以各种形式支持发展学前教育。例如,绍兴市柯桥区、嘉兴市就以乡镇中心园为依托,对辖区民办园进行管理,一并纳入对中心园管理考核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