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黄岩区完善涉农项目资金管理机制
一是建立涉农项目储备管理机制。根据财政涉农项目资金的扶持方向、扶持重点,建立项目储备库。项目库储备实行动态管理,立项从项目储备库中择优选择,未进入储备库的不予立项。
二是推行项目筛选评审机制。按申报指南从项目储备库中选取符合规定的项目,对选取的项目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审查项目的实施基础条件、技术可行性、绩效目标等情况,并实行专家回避制度。
三是实行项目立项公示机制。根据评审后的最终得分从高到低选取立项项目,对拟立项的项目在台州市强农惠农资金阳光监管网、政府部门网站和乡镇公共服务平台上公示,省级资金安排项目同时在浙江农民信箱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下达项目实施计划。
四是建立跨部门的项目资金分配会商机制。根据上级财政资金的转移支付和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结合项目的建设内容、资金投向、投资规模、专家评审意见、项目绩效目标等,由项目主管部门提出资金分配建议,会商财政部门确定资金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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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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