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四化”提升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水平
一是申报范围全面化。在部署2017年预算编制工作时明确所有市级部门均须申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且绩效目标中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均不少于3个,绩效目标须按预算编制流程申报和调整,实现了预算绩效目标项目管理和部门整体管理全覆盖,涉及财政性资金84.85亿元。
二是联合审理高效化。改进财政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分级审核模式,建立联审机制。抽调人员成立4个联合小组集中审核,着重对2017年预算编制准确性,绩效目标设定科学性等进行审理,并将2016年的评价结果作为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共计核减财政资金7.43亿元。
三是专业辅导个性化。联合审核小组采取一对一形式,对全市56个市级预算部门开展单独辅导和交流,重点围绕部门职责、上级考核指标以及新一年工作计划等,对申报的绩效目标进行修改完善,做到绩效指标量化、细化、指向明确,建立了科学合理的产出和效益类指标体系。
四是管理手段信息化。预算绩效目标申报、审核、批复全部实现预算绩效软件管理。绩效目标设定的依据文件等,均作为附件在软件中上报,部门申报的绩效目标在预算“二下”前可随时完善,财政部门可实时在系统中查阅审核,无纸化的操作流程大大提升了预算绩效目标的申报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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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