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和扶持渔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持续增加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保障渔农村基层组织正常运转,根据渔农村综合改革总体推进方案,嵊泗县大力助推“一村一业”工程,村级集体增收性项目建设实现大突破,集体经济收入贫困村摘帽脱贫,集体经济收入薄弱村巩固提升。一是因地制宜,做好项目总体推进方案。出台《关于扶持“一村一业”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根据全县近三年来的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情况,划定贫困村14个、薄弱村14个、一般村6个、发达村4个。积极征求有关乡镇、村社的意见,通过依托财政补助资金对贫困村和薄弱村进行项目扶持,28个薄弱村、贫困村先后落实县级统筹联合抱团发展和购买异地物业的项目建设,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二是统一意见,合作组建联村发展公司。出台《关于下达2016年扶持经济薄弱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的通知》,明确项目建设内容、扶持资金及对象、项目管理和具体要求。召开部门、乡镇、村联席会议,就公司组建、项目扶持方案、资金构成、产权性质、收益归属及相关事项达成统一意见。最终形成以股份经济合作社作为投资主体,28个薄弱村、贫困村联合成立公司实体的新模式,同时完成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人选推荐和公司注册。三是项目落实,确定联建联购物业项目。对城区物业分布和具体建设情况进行调查论证,为项目推进和公司购买物产提供信息依据,综合统筹规划项目扶持方案、资金构成、产权性质、收益归属等,着手实施经济薄弱村联购物业项目,共投资2500万元、年收益6%。四是制度保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力。制定出台《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划分部门职责,理顺项目申报与管理流程,强调资金使用、监督以及绩效评价工作;同时出台《关于下达2016年度扶持经济薄弱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建设项目的通知》,明确项目具体建设内容、资金属性和项目管理要求,并拨付了第一批省农村综合改革及县级配套项目资金19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