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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发挥“四两拨千斤”杠杆效应 台州产业基金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

  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台州市本着“先行一步”原则,结合当地产业发展现状,加快项目对接,抓紧把产业基金投出去、转起来,积极推动产业基金落地生效,切实发挥产业基金“四两拨千斤”的杠杆效应。迄今台州已设立产业基金5只,总规模40亿元。完成对外投资10.1亿元,撬动社会资本投资236.2亿元,实现浮盈10.08亿元。

  让基金“开花结果”

  为进一步整合国有金融资源,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台州市本着“大胆创新、先行先试”原则,早在2014年9月就组建了台州市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台州金投)。主要从事金融股权投资、政府性股权投资基金、资产管理等业务。公司注册资本32亿元,由财政性资金20亿元、金融股权5.65亿元和“非转经”房产6.35亿元三部分组成。

  目前,台州金投已设立5只产业基金。其中和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合作设立的信息经济投资基金,基金总规模为10亿元,台州金投出资6亿元。基金的80%部分计划投向台州,主要投资于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金融、电子商务及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等信息产业领域。

  和省工行合作设立的产业转型升级基金,总规模8亿元,台州金投出资3亿元。重点支持上市公司定向增发、并购重组及拟上市公司的股权投资。现已投资物产中大项目1.1亿元。

  让基金走向市场

  产业基金立足政府引导,不以盈利为目标,通过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吸引资源要素流向有新技术、高附加值、有发展潜力的企业和项目,着力撬动产业转型、培植税源、增加税收。

  产业基金直投项目原则上参股不控股,由委托的专业团队管理。譬如,行业主管部门将为基金投资项目提供对接服务,协助办理相关事项;专业基金运营机构将为企业的经营发展导入相匹配的资本、人才、技术和管理经验,支持企业做强做大。

  一旦项目培育成熟后,产业基金会适时通过股权转让、股东回购、股票减持以及清算等方式实现退出,以实现财政资金的循环使用。对投资于初创期、中早期等企业(项目),则可采取一定期限收益让渡、约定退出期限和回报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收取一定的收益等方式给予适当让利。

  让基金活水不断

  近日,《台州市基础设施与政府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出台。该基金由市政府主导设立,主要采取与省、县(市、区)政府、社会资本合资设立,或以增资方式参与现有基金设立等各种“子基金”的运作模式。基金初期规模为36亿元,分为项目型基金和合作型基金。项目型基金主要投向政府明确要实施的项目,为项目而设立基金,体现政府意图。合作型基金是政府资金与其他资本进行合作,按市场化运作的基金。

  其中,与县(市、区)政府合作设立的子基金,出资比例不超过子基金设立规模的40%,且子基金必须达到一定规模。县级政府与市合作设立的,首期总规模不能低于2亿元。

  与社会资本合作设立的子基金,出资比例不超过30%,但出资“天使基金”“种子基金”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且子基金及其管理机构受托管理的其他基金,投资市内项目的资金总额不得低于母基金出资金额的1倍。

  该基金重点投向信息经济、环保、健康、旅游、时尚、金融、高端装备制造、农业农村、教育文化、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等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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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