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市以生产经营合作为“新引擎” 做强村级集体经济
桐乡市继2014年列为全省探索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示范试点工作单位后,2016年又被纳入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单位。近年来,桐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已连续15年实施四轮村级集体经济壮大工程。经过实施四轮村级集体经济壮大工程,已取得了初步成效,截至2015年底,全市176个行政村,总资产达41.51亿元,村级集体经济收入6.43亿元,村级经常性收入1.78 亿元,比2012年分别增长 78.3%、55.31%和74.5%。
一是定向化试点,做实生产经营合作项目支撑。开展调研,集思广益,达成共识,对有关镇(街道)申报项目进行现场考察和立项评估,选择有一定的工作基础,村级组织有凝聚力战斗力,项目的针对性强的行政村作为项目实施单位。以村内资源的有效整合利用为基础,以村级组织主导领办实体性经济项目为基本途径,实现村级集体经济增收。选择以生产经营合作为主要内容的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现形式,支持村集体创办、投资农业生产经营合作社和为村内现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其他为农经济实体建造配套生产用房,作为项目主要实现方式。项目涉及我市6个镇(街道)17个行政村,通过项目建设,项目实施村将获得租金收入和分红收入两部分收入,项目计划总投资5160.78万元,其中:股金投资373.8万元,固定资产投资4786.98万元,省财政补助2800万元,项目村自筹2360.78万元。
二是公平化补助,落实生产经营合作财政保障。对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投资农民专业合作社股金补助采用定额补助方式,股金投资在50万元以下,按实际投资额补助,50万元以上,按50万元补助。对购置农机设备、土地及相关费用、预留费用和建设单位管理费用等项目投资,不纳入补助资金计算范围。财政补助资金重点向村级经济薄弱村、一般村倾斜,经济薄弱村按项目投资(纳入补助范围)的70%补助,经济一般村按项目投资(纳入补助范围)的65%补助,其他村按项目投资(纳入补助范围)的60%补助。充分体现财政补助资金公平性,避免项目投资多头享受财政补助。
三是网格化管理,疏通生产经营合作脉络走向。建立市村级集体经济壮大工程工作协调机制,各部门配合紧密、分工明确、各司其责,形成强有力实施网络,共同推进试点工作。市财政局负责政策宣传与辅导,项目资金补助的范围与标准制定,项目审核与上报,补助资金的拨付与审查,指导、管理和监督项目实施全过程。市村级集体经济壮大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导各相关单位理清思路,明确目标,指导督促试点项目实施,做好工程质量验收工作。镇、街道负责对项目实施和工程质量进行监管,做好财政补助资金划拨、项目资金审计及相关工作。项目实施村负责项目实施、自筹资金筹集、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执行与落实、档案资料收集与整理、村级集体资产运营长效管理。目前10个领办、投资专业合作社项目已全部完成工商、税务登记,所有项目建设规划图纸已设计完成,将全面进入公开招投标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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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