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三位一体”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
近年来,江山市大力推进“全民创业创新”,把扶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作为扩大就业的“发动机”。市财政局积极贯彻上级精神,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加大资金投入,力促就业创业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强化资金扶持,创业促就业。对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等重点人群创办个体工商户或企业,正常经营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的,依据养老、医疗个人参保缴费额度的50%给予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1年。重点人群创办个体工商户或企业带动3个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给予每年2000元的带动就业补贴;带动超过3人就业的,每增加1人再给予1000元补贴,每年总额不超过2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二是发挥财政杠杆,四两拨千斤。加强“银政企”合作,拓宽创业创新融资渠道。推进创业担保贷款,有创业要求、具备一定创业条件但缺乏创业资金的在校大学生、城乡劳动者创办个体工商户的,可申请不超过30万元的贷款;合伙经营或创办企业的,可适当提高贷款额度。同时,加大贷款贴息力度,对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等重点人群实行全额贴息,其他人员实行50%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
三是加快园区建设,筑巢引凤栖。支持创业园区通过整合资源、改造提升等,提高园区发展活力。对经市人社局、财政局考核评审认定的大学生创业园,给予不超过15万元的一次性建园补贴和每年3—5万元的运行补贴;对被评为衢州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给予每家1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被评为省级、国家级的分别再给予10万元、15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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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9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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