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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财源培育工作的“丽水实践”

  为助推经济转型升级,增强地方可用财力,自2015年8月以来,丽水市在总结前期优质税源培育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在全省首创综合性财源培育模式,推出集财政、土地、金融、税费优惠政策以及优质服务举措为一体的“4+1”组合拳,形成合力对筛选出的高成长性企业进行全方位培育,并取得了初步成效。2015年入选的27家财源培育企业当年的税收入库数为2.94亿元(含出口免抵调),同比增长26.7%,高出全市税收收入同期增幅16.63个百分点;2016年1-5月,27家优质财源培育企业共入库税收1.33亿元,培育效果初显。

  一、优质财源培育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善组织领导。提请市政府出台《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市级优质财源培育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并以丽水市优质财源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财源办”)名义印发了《丽水市市级优质财源培育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建立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组长的优质财源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将原设在市地税局的领导小组上升至市政府层面;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通过建立市财源办,打破财税部门“一手包办”模式,形成发改、财政、税务、金融等14个部门联动帮扶的新格局。

  (二)健全培育机制。整合各类政策资源,综合推出财政、土地、金融、税费优惠政策以及优质服务举措等“4+1”的组合拳;广泛征求意见,对培育方案中的优选指标和方法、考评办法以及退出机制等进行细化,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如,根据《实施意见》,亩产税收不达平均线的企业,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可按50%的幅度直接享受减免,2015年度该税收优惠举措预计惠及财源培育企业6户,减免总额达175.8万元。

  (三)加大宣传力度。为做好优质财源培育对象评选工作,财源办通过成员单位推荐、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加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开设专报及实地走访动员等多渠道开展宣传工作,扩大宣传效果,提升宣传实效。

  (四)认真组织评选。注重发挥各成员单位部门优势,由成员单位共同参与培育对象评选工作。以未来成长性为主要考量指标,从110家参评企业中优选出27家企业纳入2015年度优质财源培育对象。入选对象所属行业大都具有较好发展前景,符合我市经济转型升级发展的产业政策导向,既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典型代表,也有我市鼓励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及现代服务业的重点企业。培育对象中已启动上市计划的有10家,占比35.71%。

  (五)落实培育举措。一是开展企业走访。培育对象名单刚出炉,市财源办就组成若干走访小组,对培育对象开展走访工作。通过走访加强对企业的感性认识,了解企业发展难题和瓶颈、收集培育企业需求。二是落实联系人负责制。由市地税一、二分局专门成立优质财源培育工作小组,为每户企业配专人。三是解企业发展难题。丽水百山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正处创业初期,因资金链短缺无力支付厂房工程尾款而被建筑公司拒开发票,无法办理房土两证导致其在建工程贷款不能及时转为抵押贷款,企业融资陷入僵局。我们在了解情况后,出面为该公司与建筑企业进行沟通,最终对方答应先开票,成功化解百山祖生物科技公司的发展难题。同时,还为维康药业兑现其上市股改财政奖励资金提供咨询,并督促开发区财政局尽快兑现。此外,对于职能范围内无法协调的难题,如丽水有邦化工要求市政府收储其塔下工业区的土地事宜,则通过向市政府提请报告的方式进行呼吁。当前,市财源办已成功协调解决企业发展难题多个。

  二、当前优质财源培育工作存在的短板

  通过前期的探索和落实,结合市委“归零翻篇开新局”主题大讨论活动的安排,市地税部门认真征求企业意见,查找了当前优质财源培育工作存在的问题和短板。

  (一)在沟通联系上存在“不够深入”的短板。前期工作主要通过电话、短信及QQ群,但联系群体局限于财务人员,与企业高层联系不够密切,部分信息被滞留于财务人员层面,企业高层缺乏获取相关信息的渠道,与企业沟通不够深入。

  (二)在培育政策内容上还存在“不够细化”的短板。当前的“4+1”培育政策涉及内容还比较宽泛,除了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可以按50%的幅度直接可以享受减免、水利建设基金可按优惠项目最高减免幅度予以减免外,其他政策对企业的培育效果还未能显现。

  (三)在解决问题机制上还存在“不够完善”的短板。走访过程中发现,部分企业所提需求较为棘手,如要求解决企业人才子女入学问题,要求促进金融机构加强对企业金融扶持、改善企业融资环境等,而当前解决问题的方式还比较单一,局限于见招拆招,尚未建立起一个有力的解决机制。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优质财源培育工作作为该局首创的重点改革工作,将在谋划财政新收入、助推财税事业新作为上发挥积极作用,下一步将通过五个“着力”补齐短板,进一步提升工作实效,用真抓实干助力丽水经济发展。

  (一)着力“细政策”,完善培育机制。不断细化培育内容、扩充培育扶持政策,探索建立财政性资金存放与金融支持优质财源培育企业挂钩机制,鼓励各金融机构加大对培育对象支持力度;用好政府产业基金平台,设立专项子基金,力促政府产业基金尽快向优质财源培育企业的投入;在培育期内,研究试行培育企业当年新增税收地方留成部分按一定比例财政奖励机制等。

  (二)着力“搭平台”,提升沟通品质。一是搭建企业与市财源办的沟通平台。在原有财务QQ群基础上,建立企业高层微信群,收集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微信号,加强与企业高层的沟通联系。二是搭建企业之间的交流平台。定期举办企业沙龙,为企业间互享经营理念、交流发展思路牵线搭桥。三是搭建企业素质提升平台。以企业需求为导向,针对财务管理、税务筹划、股改上市等反映比较集中的企业需求组织专题培训,邀请专家为企业授课,提升企业人员业务素养。

  (三)着力“创思路”,完善诉求解决机制。创新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扩展多样化的解决途径。建立健全企业诉求分类解决机制,根据企业培育需求的类别和难易程度,通过向相关单位发建议函、定期召开成员单位协调会或提请市政府协调解决等方式,提升解决问题实效。如前期调研中某企业反映的企业人才子女入学问题,便可以通过发建议函的形式,向市人事局建议将员工收入纳入我市人才标准,不只唯学历、职称;对其他解决难度较大的问题,则可通过设立代办直通车向市政府提请协调等。

  (四)着力“知底细”,建立培育档案。根据“一户一档”原则为入选企业建立培育档案,根据走访及日常沟通掌握的内容及时更新,通过完善档案内容全面反映企业发展情况,做到对每户企业情况了然于胸,为更好地助力企业发展提供服务。

  (五)着力“优服务”,创新服务举措。在国地税大厅开设绿色办税服务通道,继续推行定制、预约、午间值班等弹性服务举措;探索建立税务事项“事先裁定制度”和涉税风险“事先提醒制度”;对培育对象坚持实施以自查为主导的涉税风险自纠机制,统筹进户执法工作,简并进户执法事项,避免重复进户执法;向各成员单位征集涉企优惠政策,汇编成集发给各培育企业,记录企业疑惑,并组织相关部门答疑。

发布日期:2016年0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