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创新投融资模式激发旅游活力
近日,丽水市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全市旅游业投融资改革的若干意见》,加快推进旅游业投融资改革工作,将生态旅游业培育成为丽水市千亿级第一战略支柱产业,推进国际生态旅游名城和国际养生旅游目的地建设。
一是推进旅游项目投资领域市场化。旅游产业项目的投资开发,除需由政府主导直接投资外,主要通过政府制定规划和政策,设立旅游产业发展基金,做好重大项目布局和资源管控,明确技术标准、准入条件,规范市场化运营机制,采取招投标等市场化竞争方式,促进社会资金投入旅游景区建设和产业发展,实现旅游资源资产化、资本化、证券化。
二是推进设立旅游产业子基金。在丽水市生态产业基金的框架下,设立市级旅游产业子基金,充分发挥其放大功效,带动社会投资投向旅游实体经济,主要采取股权投资的方式,重点投资丽水市内的旅游景区建设、旅游新业态、旅游全产业链的延伸开发等。同时,鼓励和支持各县(市、区)结合实际,探索设立旅游产业发展基金,推动区域旅游产业发展。
三是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社会资本进入公共设施建设领域的实施意见(试行)》精神,支持社会资本以 BOT、DBO以及结合运营性项目综合开发等多种方式,参与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已建成的设施,可通过 TOT、委托运营、股权出让、融资租赁、整合改制等方式转让给社会运营,政府购买服务。
四是推进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市级加快制订《丽水市生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文件,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方式,充分发挥产业专项资金对社会资金的撬动作用和对市域旅游品牌培育的市场引导和促进作用,提升扶持效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自身经济发展状况,设立生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制定支持生态旅游业发展财政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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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