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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多方面优化人才发展环境

  

  新昌县为扎实做好教育、卫生、文化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培育、使用等工作,加快“名师”、“名医”、“名家”的队伍建设,提升社会事业发展水平,对符合享受安家补贴与购房补助的人才,所需资金根据政策内容由县财政统筹保障。

  一完善薪酬激励机制。对部分紧缺或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以及本土培养具有突出贡献的高层次人才,经批准可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办法。可采取年薪制的方式面向全国选聘高中校长、医院院长及文化事业单位负责人。

  二建立专家奖励制度。对新引进的国家级和省级认定的领军人才、高级专家,获得国家级奖项的高端人才,自20159月起,在新昌工作满10年(全职引进,以养老保险缴纳为准),经考核业绩突出者,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

  三创新人才引进办法。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单位引进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由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按规定组织面谈、考核、体检、考察后,按有关规定办理招聘手续。暂无空缺编制且确因事业发展急需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可由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编委研究,通过内部调剂编制等方式予以解决。对已获得高级职称的紧缺高层次引进人才,可申请设置特设岗位予以聘任。简化引进人才落户和人事关系迁移手续,确因特殊情况暂时无法调转人事关系的,在确认其与原单位终止聘用关系后,可由人力社保部门人才交流机构重新建立档案,并确认其原工龄、职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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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