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四个着力”落实积极财政政策
一是着力落实中央和省稳增长财政政策。1至9月,市级财政共收到中央基建投资5.87亿元,涉及扩大杭嘉湖南排工程等16个项目。该批项目已批概算数共计131.8亿元,实际到位72.1亿元,其中:2015年中央基建投资实际支付5.3亿元,预算执行进度为90.4%;2015年收到省补资金5.13亿元,实际支付5.13亿元,预算执行进度为100%。
二是着力加大市级财政政策扶持力度。按照国发〔2015〕25号文件要求,加快兑现市级政府专项资金共2.5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创新驱动、制造业和服务业发展等。积极落实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促进嘉兴发展、市镇工业园区“二次创业转型发展”等原有优惠政策,推动转型升级。针对外贸下行压力的严峻形势,及时完善市级外经贸扶持政策,制订出台《关于促进外贸提质增效创新发展的意见》。
三是着力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清理和督察,建立收费基金目录清单公布常态化制度,1至9月全市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2.76亿元。及时落实亩产税收差别化减免等税费优惠政策,全市地税部门1至9月共减免税费37.05亿元。
四是着力撬动金融资本支持实体经济。对市本级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专项考核,引导金融资本投向地方实体经济。完善《嘉兴市区中小企业专项信用贷款管理办法》,支持中小企业再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再担保,设立嘉兴市科技支行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国、地税与建行联合推出小微企业“税易贷”金融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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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