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富阳区投入1600万元发放农村特岗教师津贴
日前,富阳区下发《关于实施农村特岗教师津贴的通知》。自2015年起,该区在现有义务教育段农村教师任教津贴的基础上,新增农村特岗教师津贴。凡符合条件者,每人每月将增加不低于300元不高于900元的农村特岗津贴。
据统计,全区将有2500余名教师享受这一新政,仅今年将投入特岗津贴1600万元。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鼓励教师安心从事农村教育事业,日前,富阳区对条件比较艰苦,或地理位置偏远的农村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在编在岗专任教师,发放农村特岗教师津贴。前期,经过区财政局和教育局的反复测算,最后综合考虑学校与区政府的距离、地理位置、偏远程度、公共交通状况、条件艰苦程度及在农村从教年限等因素,据“实”制定具体的发放标准和方案。同时,对虽隶属街道但实际地处偏远的学校也纳入发放范围,主要涉及银湖街道坑西、新义和东洲街道五丰岛等地区。
据悉,此项津贴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仅限在岗时享受,凡离岗退养和退休人员、调离农村特岗教师岗位人员,以及因各种因素未能坚持在农村特岗教师岗位工作的人员不再(或不得)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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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