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县: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四到位”
一是监管机构到位。成立由县分管领导、业务部门、乡镇主要领导和财政所人员参与的“四位一体”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小组。全县14个乡镇(街道)全部单设财政所,负责对财政资金的集中监管。
二是监管程序到位。制定《桐庐县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实施办法》,对乡镇财政资金监管重点把好“三关”,即核实关、公示关和发放关。对各项财政资金派专人到当地进行核实,同时在“村务公开栏”或“财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最后通过采取国库集中支付,保证各项补助资金及时、安全、便捷地落实到户。
三是监督平台到位。积极推行乡镇财政公开服务平台建设,截止目前已有19个项目通过乡镇公共财政信息管理系统发放,累计发放金额达8397.51万元。
四是抽查巡查到位。加强对涉农资金的检查,每年开展检查20余次,同时实行分片管理,按地理位置成立江南、分水、横村和桐君四个片区,按季对财政资金进行交叉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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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9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