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设立入园引导基金。区财政每年安排80万元入园引导基金,对新入驻园区的公共服务平台和企业,前三年给予全额场地租金补贴,入园公共服务平台和企业租用园区内未装修的办公房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不高于400元/平方米的装修补贴。
二是鼓励企业争创品牌。鼓励园区人力资源服务业企业注册和使用自主的服务商标,对新获得行政认定的国家和省级、市级品牌的人力资源服务业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10万元、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是扶持精品创业项目。引进市“500精英计划”A类、B类、C类创业项目,区财政根据项目投资总额分别给予400万—1000万、200万—600万、100万—300万的创业启动资金补助,按40%、30%、30%的比例分三年拨付。
四是实行人才引进奖励。对人力资源服务业企业为我区引进国家“千人计划”、省“千人计划”人才的,分别给予每名20万元、10万元奖励;引进市“500精英计划”A类、B类、C类的,分别给予每名10万元、5万元、2万元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