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县四举措提升项目评审效能
一是拓宽评审范围。着力抓好项目预算审核,凡是采取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融资贴息等方式,全部或部分使用政府性资金的固定资产建设10万元以项目都纳入评审范围。
二是规范评审行为。制定完善了财政投资项目评审管理规定、评审操作规程、评审质量控制办法、评审责任追究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严格以纪律约束财政投资评审行为,确保评审工作科学、公正、合理。
三是优化评审程序。由评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对工程项目进行逐一核算,业务骨干和专家对项目初审资料进行复核,对影响工程造价较大的项目进行重点比较、分析,对评审中发现的问题,由中心向项目业主通报,并会同编制单位及评审咨询机构对争议性的问题进行会审处理,确保评审结论准确、合理。
四是创新评审方式。建立信息平台和材料价格数据库,通过将预算项目主要材料设备明细表导入材价管理软件来自动对比材料价格,提升评审效率和准确率。对项目单位提报的资金拨付申请,严格根据项目审定预算、合同内容及工程进度提出拨款审核意见,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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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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