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贫困学生助学信息系统。建立并启用了基础教育贫困学生助学信息系统,将困难学生信息全部纳入资助体系。通过健全贫困学生信息发布、帮扶认领机制等手段,有效吸收教育、民政、残联、关工委、慈善总会等有关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帮扶资源。
二是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贫困学生助学信息系统中的学生信息(包括家庭情况、贫困原因、帮扶需求等)由学校负责调查上报,由教育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确保动态更新。财政部门负责资金兜底,做到帮扶不重复、不遗漏。将使用贫困学生助学信息系统纳入对相关部门的考核;建立帮扶绩效评估机制,对帮扶工作的落实情况、效果进行跟踪评估,并根据结果改进帮扶措施。
三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拓宽帮扶资金来源渠道,整合各项帮扶资金。2014年全市财政专项补助资金资助基础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6.3万人次,资助资金7851.7万元; 社会资助贫困生1.2万人次,资助金额587.2万元,实现了“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