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科学规划养老服务业发展。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按照“政策引导、政府扶持、社会兴办、市场推动”的原则,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途径,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功能完善、布局合理、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
二是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支持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出台了《椒江区关于推进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和农村老年公寓建设的实施意见》,对中心建设按照在一定额度内建多少补多少、多建多补少建少补、功能全的多补、不全的少补等原则给予资金支持,补助额度从1万元到20万元,并对租房建设的补助一半的房租,计划2015年实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基本覆盖城乡社区。支持民办养老机构建设,通过建设补助、贷款贴息、运营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养老服务。
三是完善养老服务对象补助政策。对60岁以上的失能、失智等生活不能自理的低保老人、60岁以上经济收入低于城乡低保标准150%的生活不能自理老人、90岁以上经济收入低于城乡低保标准150%的高龄老人,按照入住养老机构和接受居家养老两种形式,实行货币化养老服务补助。养老服务补贴通过向社会中介服务机构购买服务的方式发放,不直接发放给个人。
四是支持养老服务专业队伍培养。实施入职奖补制度。对入职本区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从事养老服务、康复护理等工作的高校、高职、中职院校老年服务与管理类专业对口毕业生,入职满5年后,给予本科生20000元、专科(高职)生13000元,中专生10500元的一次性奖补。建立养老护理人员特殊岗位津贴制度。对在椒江范围内从事养老护理工作1年以上且具有养老护理职业资格证书的,在省、市补助的基础上,区财政再按高、中、初级护理等级每月给予300元、200元、100元的岗位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