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为进一步规范乡镇财政收支管理,促进乡镇政府更好地履行农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在去年5个乡镇、街道实施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试点的基础上,2014年4月1日起,在全市所有乡镇、街道、管委会推行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实现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全覆盖。
该市这次全面推开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工作,仍按照去年改革试点的模式,即“乡镇视同县级预算单位”模式。为顺利开展这项工作,嵊州市财政局提前布置,于3月初会同人民银行,各乡镇(街道)、代理银行等有关人员协商有关改革计划,确定具体实施时间,明确改革工作重点、难点。从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通知下达,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基础资料上报,乡镇单位零余额专户开设,改革业务培训会召开,到乡镇上报用款计划,直至乡镇授权支付令的产生。整个过程,各乡镇、街道、财政业务科室、代理银行、人民银行同心协力,仅半个月时间完成了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全面推开工作。
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全面推开后,能进一步简化资金审批的流程,加快资金下放各乡镇、街道的速度,提高政府部门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