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EN

热门检索:财政收支积极财政政策减税降费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新闻报道>全国财政新闻联播>浙江财政新闻联播

上虞区多措并举扶持培育创新成长型企业

  一是重点扶持,实施“三奖”。通过采用“设定条件、一年一定、公平入选、优进劣汰”的动态管理模式,每年根据实缴税收、销售收入、技改投入、科技创新等四方面对企业进行严格评定。设立财政贡献奖,以企业首次认定年度的前一年对地方财政贡献每年按5%环比增长为基数,超基数部分全额奖励;销售台阶奖,对企业年销售收入首次达到5亿元且实缴税收达到1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技术研发奖,企业按研发费用实际抵扣的所得税额的20%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二是政策优惠,服务优化。企业社会保险费折算率原适用60%的下浮到50%,原适用45%—50%的下浮到40%;对创新成长型企业收购其他企业存量建设用地的,房产土地过户过程中税费留区部分全额奖励。同时,建立百名正局级领导挂钩联系百家企业制度,根据企业培育名单,每年排定一次,实施一对一服务。

  三是金融支持,鼓励投资。鼓励企业规范化股份制改造,加快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对完成股改的企业每家奖励10万元;股改过程中产生的房产土地过户税费留区部分全额奖励。支持企业直接融资,对企业发行期限为一年(含)以上集合债、私募债、信托、优先股和融资租赁等,并投资在上虞发展主业的,通过融资贴息等方式加大鼓励力度。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14年0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