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县加快循环经济发展体制机制创新
一是完善循环经济发展准入机制。对再生资源与新能源、节能环保装备制造等行业适当降低准入门槛,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循环经济各领域。
二是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和环境准入机制。探索建立县级生态补偿基金,落实生态乡(镇)、村创建奖励补助资金政策,加强对环境友好产业、生态修复产业、资源利用和再生产业等产业发展的政策引导。
三是建立健全循环经济发展评价考核体系。将循环经济发展水平纳入乡镇和部门领导绩效考核体系。
四是完善循环经济发展评估机制。建立起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环保组织等多方参与的评估机制,并及时将评估结果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13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