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一增一提两调整”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
一是增设大棚蔬菜品种。原蔬菜(瓜果)大棚保险改为大棚保险,保险条款、费率不变,市财政追加补贴增至10%。增设大棚蔬菜种植保险新险种,由农户自行选择参保,各级财政保费补贴65%。
二是提取政策性农业保险基层服务费用。按当年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不超过5%的比例提取经费,用于承保展业、查勘定损、防灾防损、技术服务等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其中支付给在册基层协保人员原则上不低于80%。
三是调整生猪保险财政保费补贴比例。生猪养殖保险各级财政保费补贴85%,其中中央、省、市财政分别承担40%、20%、25%,农户自负保费15%。
四是调整风险分担机制相关政策。取消政策性农业保险超赔五倍封顶风险分担政策,由省共保体全额承担实际赔偿责任,不再实行二次赔款赔付和年终封顶系数转换后结算方式,实行一次赔付。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1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