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市财政局联合杭州市城管委印发了《杭州市公共设施附属户外广告资源使用权招标拍卖办法(试行)》,将杭州市区范围内公共设施附属户外广告资源使用权纳入统一的招标、拍卖范围,拍卖收入按比例上缴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办法》明确的公共设施包含:城市道路两侧公交候车亭、公共自行车服务亭、报刊亭、公用电话亭,路灯杆,公共建筑物及桥梁,其它公共设施、公用场地等。《办法》规定,这些公共设施附属户外广告资源使用权拍卖收入扣除拍卖手续费后的余额,实行市财政与公共设施的经营管理单位按三七比例分成。市财政所得部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公共设施的维护、管理、建设以及户外广告的管理等支出。
预计,该《办法》的出台,在进一步盘活国有资产、充分利用国有资源、增加政府可用财力以及建立财政投入的回馈机制等方面都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一方面,通过公开招标、拍卖,广泛吸收社会资金参与经营公共设施户外广告,盘活了公共设施存量资产,也充分利用了城市空间资源。另一方面,拍卖收入按比例上缴财政,在兼顾经营管理单位利益的基础上,拓宽了资源类政府非税收入领域,增加了政府可用财力。此外,通过建立财政投入的回馈机制,使财政对公共设施的建设、维护投入获得适当补偿,促进了政府财政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