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职业培训,支持高技能人才培养。对在定点培训机构培训并取得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个人,最高可获得3600元的培训补贴。对从事紧缺工种岗位的技师、高级技师,分别按每人每月300元、5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二是加强创业培训,支持各类人员创业。本市籍各类人员参加创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按照参加项目可据实享受最高不超过2000元的补贴。创业者创办创业实体可享受创业者社会保险补贴及创业带动就业岗位补贴。每家创业实体每年最高享受创业带动就业岗位补贴为10万元。
三是支持订单式培训,优化人力资源结构。鼓励未就业的初、高中毕业生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支持用人单位与院校合作举办“订单式”培训,对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学员,均按每学期不高于4000元的标准据实给予补贴。
四是加强培训基地建设,提高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对学生培养取证率、就业率高的职业(技工)院校及其他专业培训机构和企业,经考核合格授予“舟山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称号,并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补贴。对硬件设施完备、师资配备合理、公共服务职责到位、培训成效显著的公共实训基地,经考核合格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