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扶持领军人才企业。出台并执行一系列人才引育优惠政策,制定高层次人才引育“1+5”新政,对国家和省“千人计划”专家、“创新嘉兴·精英引领”计划领军人才进行资助,并在住房、税收等方面给予奖励和优惠。目前,已拨付4名省千专家首笔资金460万元和18名各类“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奖励资金1830万元。
二是资助创新团队发展。对创新团队及其创新项目按县、市、省、国家重点分别给予20-100万元的创新资助。截至今年8月,已评定省级创新团队2家,市级创新团队8家,县级创新团队6家,累计拨付创新资助金480万元。
三是补助高端人才兴业。对工作满1年后的高端人才,根据实际情况分别给予持续三年每月1000元、800元、600元不等的工资补助和持续5年每年10000元、5000元不等的住房补助。自2005年起,已累计有640人次(含事业)享受补贴,共拨付资金763.9万元。同时,联合拟定《嘉善县高层次人才引进服务管理办法》,进一步增加非公企业高层次人才个人所得税奖励条款,为高端人才营造良好的创业和工作氛围。
四是支持人才能力再提高。制定下发《加强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大企业技能人才培训、企业技能人才考核评价、企业技能人才激励机制建设、企事业高技能人才引进等四个方面的工作力度,每年安排400万元用于对非公企业技能人才的培训和鉴定工作。今年已在12家企业首批开展技能人才评价标准化体系建设,把高技能人才评价权下放给企业,对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所(站) 取得实质性进展的标准化体系建设试点企业,给予县财政专项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