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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游县“四举措”培育地方财源

  

  一是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培育地方税源,及时兑现税费优惠政策,其中,1-6月全局通过各环节审批或备案等方式共为企业(个人)减负让利约9880万元,有力支持了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和民生改善。其中经县局审批的土地使用税减免和城乡公交车车船税减免207万元;经各税务分局备案的企业所得税优惠4994万元,分局备案营业税优惠618万元;行政中心即办房产交易各项优惠4034万元。

      二是着力推动“个转企”工作。在办税大厅窗口设置“个转企”指示牌,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一窗式”办理;落实“个转企”税收优惠政策;做好小微企业的审核和认定工作,2012年共有26户企业享受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享受税额15.32万元;开展政策宣讲,通过纳税人之家等宣传平台,向纳税人宣传“个转企”扶持政策。截止630日,我县已成功引导258户个体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提前并超额完成全年度158户“个转企”的培育任务。

       三是支持浙商创业创新“服务推进年”活动。全面贯彻落实支持浙商创业创新的各项税费扶持政策,突出人才、资金、项目“三大回归”的重点,引导浙商回归创业,发展总部经济,投资实体经济,开展浙商回归企业和重大项目大走访,确定大走访户数(共40户)和座谈会期数(按季召开),收集企业意见,逐一落实。

       四是开展“亩产税收论英雄”前期准备工作。开展亩产税收专项调研,对全县1023户企业2010-2012年三年土地占用面积、国地税税收收入进行统计,分企业和行业分别测算三年亩产税收情况。在调研基础上,完成《龙游县开展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讨论稿),着力构建企业亩产贡献与税收优惠挂钩的激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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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年0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