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构建学前教育共同体。成立三大学前教育共同体,设立学前教育共同体活动专项资金,鼓励公办“名园”及公办中心幼儿园在农村举办分园(班),实行“六统一”的运行模式,即经费统一管理、教师统一调配、工资统一发放、工作统一考核、教玩具统一配置、办学质量统一评估,保障农村幼儿园办学质量。
二、大力发展普惠性幼儿园。从2013年开始,每年设立500万元的奖补资金,用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扶持和引导。对社会力量开办的幼儿园,在升等、保教等方面给予一定的补助。
三、加大农村学前教育投入。安排5000万专项经费分别用于扶持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及中心村幼儿园建设等项目。对新建或改建完成的,给予每个乡镇中心幼儿园不低于50万元的奖励性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