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四个着力”推进创新驱动发展
一是着力加大财政资金投入。逐步提高公共财政教育支出占比,推进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落实加快四省边际人才强市建设的财政扶持与奖励政策,及时兑现各类人才奖励政策资金,支持“人才强市”战略。加快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提高科技项目补助标准,推动科技进步与创新发展。
二是着力落实财税优惠政策。细化、归集支持企业创新的各类财税优惠政策,制定工业经济做大做强、现代农业提升发展、服务业转型跨越、外经贸转型升级、浙商创业创新、工业设计基地建设等财税扶持政策,落实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财税优惠政策。同时,加强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涉企政府专项资金管理和绩效评价,加快兑现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三是着力发挥政策引导功能。通过财税政策杠杆作用,探索以“亩产税收”为导向的企业效益评价体系,鼓励企业加快技术研发、技术改造、节能降耗,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无形资产成本150%摊销、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等结构性减税政策,加快经济转型升级。
四是着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创新形式抓财税政策宣传辅导,以开展“三走进”集中行动为载体,编发财税惠民政策、涉企财税扶持政策等指南,方便企业查阅,加强政策解读。同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帮助企业更快地享受财税优惠,有力推进创新驱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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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年0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