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整合资金,加大投入。专门设立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重点围绕农房改造、村庄整治、农村环境长效管理、特色项目奖补等,为创建提供支撑力度,2012年共设立专项资金1500万元。根据该县美丽乡村资金管理规定,对通过考核验收的新建项目进行项目奖补,奖补金额按核定投资额的80%计算,精品村最高200万元,特色村最高100万元,充分发挥资金引导效应,确保实施一个,受益一片。
二是做好“一事一议”,创新投入机制。按照择优选取的原则,建立项目库,对库内项目进行动态管理。2012年共立项96个项目,其中完成项目62个,覆盖了全县20个乡镇(街道),项目总投资6138.51万元,受益人口达84087人。此外,积极向上争取资金,2012年全年经省厅审批项目36个,下达资金1000万。
三是管好资金,强化监督。协同制定了《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建立起覆盖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监督和项目立项、实施、验收、后续管理等环节在内的资金运行全过程的管理制度。同时,更加注重监督,设置了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和施工进行专项检查。实施了激励与约束并重的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