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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出台扶持家禽业政策应对H7N9禽流感

  

  一是保护种禽企业生产能力。加强本地优良品种舟山白鹅种质资源保护,对持有有效《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鹅场,除省补资金外,财政再给予每只种鹅15元,每只肉鹅苗0.5的补助。

  二是鼓励企业收购加工压栏家禽。市政府指定市市场集团按最低收购价(肉鹅7/斤,山地鸡7/斤、快大鸡5/斤、肉鸭5/斤)收购本市养殖场(户)的压栏家禽,收购期限为2013425日—530日。市财政按收购数量给予每只活禽2元的补助,并对收购资金予以贴息。收购的禽类必须经农业部门的检疫检验。

       对规模养禽场(户)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其中存栏蛋鸡(1000)、蛋鸭(1000) 给予每只2元的补贴;存栏肉鸡 (5000) 、肉鸭(5000)、鹅(500)给予每只1元的补贴;鸽子(2000) 给予每只0.5元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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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年05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