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保护种禽企业生产能力。加强本地优良品种舟山白鹅种质资源保护,对持有有效《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鹅场,除省补资金外,财政再给予每只种鹅15元,每只肉鹅苗0.5元的补助。
二是鼓励企业收购加工压栏家禽。市政府指定市市场集团按最低收购价(肉鹅7元/斤,山地鸡7元/斤、快大鸡5元/斤、肉鸭5元/斤)收购本市养殖场(户)的压栏家禽,收购期限为2013年4月25日—5月30日。市财政按收购数量给予每只活禽2元的补助,并对收购资金予以贴息。收购的禽类必须经农业部门的检疫检验。
三是对规模养禽场(户)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其中存栏蛋鸡(≥1000只)、蛋鸭(≥1000只) 给予每只2元的补贴;存栏肉鸡 (≥5000只) 、肉鸭(≥5000只)、鹅(≥500只)给予每只1元的补贴;鸽子(≥2000只) 给予每只0.5元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