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制度建设。相继出台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基本建设项目财政性资金直接支付管理试行办法等6个管理办法,为加强政府投资预算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二是改革支付方式。严格遵循“按预算、按合同、按进度、按程序”的原则,分期拨付建设资金,通过改革支付方式,减少资金拨付办理环节,提高资金拨付效率。
三是扩大管理项目。从2012年开始,将国有(投资)公司、园区政府投资项目纳入预算管理,实现市本级政府性建设项目统一管理,提高政府对市本级建设资源和年度总投资规模的调控能力。
四是完善管理体系。通过建立项目编制体系、资金拨付体系、统筹使用体系,实行补充预算制度,保证政府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