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积极筹措专项资金。市财政从2009年起每年预算安排渔农户帮扶救助专项资金100万元, 2013年增加到200万元。积极开拓资金来源渠道,筹措社会各界慈善捐款,先后得到普陀山佛教协会等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壮大帮扶救助资金规模。
二、开展项目加基地扶持。鼓励低收入渔农户从事渔农村社区服务业、种植养殖业、渔农家乐、来料加工及其他脱贫致富项目。对低收入渔农户自主创业项目,市财政按其总投资额的40%补助。对吸纳低收入渔农户5户以上就业且每户从基地获得年收入7000元以上的各类扶贫基地,市财政根据项目投资规模、帮扶户数、帮扶协议兑现情况分别确定补助额度。县(区)财政予以适当配套。
三、实施爱心捐赠。政府出资向低收入渔农户及敬老院(福利院)的老年人、残疾人赠送电风扇、电视机等日用家电及棉被、毛毯等日常用品。
四、开展资助就学和医疗救助。对新考入大学(含大专、高职)的低收入渔农户子女就学进行资助,每位新入学的大学生可获市级就学资助5000元。对患恶性肿瘤等“十种疾病”、“重症精神病”、“半瘫痪”、“植物人”等病人进行医疗救助,分别给予6000元至15000元的市级医疗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