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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县出台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

  近日,浦江县出台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方案规定实施时间从2012年春季开始,享受对象为全县农村(参照享受农村教师津贴补助的学校)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包括撤并到县城学校的原农村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标准为“一日一餐”制,各学校每周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5餐荤素搭配、营养合理的营养餐,餐费基准标准在原先全学年每生350元的基础上提高至750元,即每生每餐3.75元,所需经费由财政部门列入年度预算予以落实。学校要在按照“热菜热饭、营养可口、吃好吃饱”要求提供餐饮服务的前提下,小学阶段实行包餐制供餐,初中阶段实行选菜制供餐。该方案的实施将惠及46所学校四千余名农村学生,切实改善学生营养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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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