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基本解决养老保障历史遗留问题
为切实解决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经过一年努力,绍兴全市已基本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历史遗留问题,全市共有21万余人享受到了政策带来的实惠。
一是解决了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障问题。全市共有17.8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补缴了养老保险,并按政策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其中:未参保集体企业人员15.1万人,复退军人1.8万人,知青0.6万人,其他人员0.3万人。
二是调整了乡村医生、民办教师等人员待遇。按其原在岗工作时间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增加个人账户养老金和缴费年限养老金。全市共审核认定民办教师、乡村医生等3.3万人,其中:民办教师1.9万人,乡村医生1.3万人,农村电影放映员等其他人员0.1万人。
三是解决了部分精减退职人员生活困难补助。对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现无经济收入按每人每月500元发放生活补助,全市共受理登记生活困难精减退职人员0.75万人。
据测算,此次养老保障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后,全市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从14.5万人猛增到28.5万人,增长近一倍,月养老金支出从2.6亿元增长到5.3亿元,其中:市本级从5.3万人增加到10万人,月养老金支出从1亿增长到1.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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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