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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县“三个化” 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对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和监督,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玉环县通过“三个化”全力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一是组织网络化。县委、县政府成立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县农业局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县“三资”办);各乡镇(街道)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各乡镇(街道)设立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承担农村“三资”的日常管理工作,以及原“村级财务服务中心”的村账代理工作。

  二是管理信息化。村一级全面核清村级所属“三资”的数额、分布、存量、结构和效益状况,界定“三资”产权;建立“三资”管理台账,对“三资”的来往、借贷、种类、数量及经营使用情况分类登记,妥善归档涉及“三资”的相关合同文本、会议记录、招投标等原始材料,形成“三资”清册;乡镇(街道)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将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上报的“三资”数据进行审核后集中录入,将合同、票据等相关原始凭证及资产、资源的照片逐一对应后录入信息管理平台。

  三是监督刚性化。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与乡镇(街道)“村级财务服务中心”形成工作合力,保证村账镇管和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的2项制度相互衔接,互不重叠,形成监管合力,对村级组织的经济往来、资产处置和资源开发利用等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控制,确保农村集体“三资”合理有序运转;村集体的资产处置和资源利用、开发项目,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召开成员代表会议,通过民主决策,形成处置决议,在进行公开竞价或委托招投标之前,报乡镇(街道)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审核把关,纳入乡镇(街道)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进行统一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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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年0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