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执行工程变更规定。严格控制工程设计变更,施工单位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内容。确需增加工程量、增加建设资金的,须办理相应的概、预算调整和工程变更引起造价增减的报批手续。
二是完善基建财务管理。建设单位按规定设置独立的财务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项目建设财务工作,严格按有关规定和批准的建设内容做好帐户设置和管理,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三是严格控制资金拨付。拨付项目资金由施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按施工合同规定的工程进度付款。财政部门按资金管理办法拨付项目资金,并对建设单位审签的发票、工程量验收单进行抽查。
四是组织对今年的政府性投资项目进行了重新梳理,分析、预测每个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和可完成的工程量,并按照项目实际情况完善确定推进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