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县“四大保障”加快推进“空心村”改造解决农民住房难问题
为切实解决农村住房问题,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绍兴县“四大保障”加快推进“空心村”改造。
一是资金保障。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专项用于“空心村”改造建设奖励,各镇(街)、开发区给予不少于1:1比例资金匹配。对实施“空心村”改造,实际拆迁面积在15亩及以上的,县财政奖励100万元;对自然村实施整村拆迁改造,面积在50亩以上的奖励300万元。
二是金融保障。各金融机构在政策和贷款利率上予以优惠,同时确保每年安排不少于上年度村级集体存款的10%用于农村住房建设贷款。允许实施主体以融资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空心村”改造建设。
三是用地保障。确保每年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0%用于新农村建设,并优先安排“空心村”改造建设用地。在完成土地综合整治和建设用地复垦验收后,按25万元/亩价格由县统筹回购用地指标;溢余的土地征归国有实行公开出让的,出让金净收益县留成部分全额返还。
四是服务保障。进一步简化程序,办快办事效率,提高审批服务水平,对农村住房改造中有关服务性收费,按照“能免则免、能减则减”的原则尽力降低,在实施农村住房改造过程中,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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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年0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