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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出台发明专利补助办法

  为推动发明专利申请工作,鼓励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申请发明专利,有效利用知识产权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促进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台州市出台《台州市发明专利补助办法》,明确了发明专利补助经费纳入市专利专项经费中开支,加大了财政资金专利补助力度。

  根据《办法》,凡第一专利权人(申请人)为本市行政辖区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户籍在本市区的个人,其专利申请及授权时地址在本市行政辖区内,均可依本办法申请补助,补助标准为获得发明专利授权后每项给予0.8万元补助。同时,该市加大了对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和自主知识产权研发的补助力度,对市区内本年度获评市专利示范企业的给予一次性补助3万元;对市区内本年度获评省专利示范企业的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对本年度获评国家知识产权试点企业的,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

  该《办法》还要求各区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区的发明专利补助办法和配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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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年0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