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山县多措并举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一是拓宽城乡居民临时救助范围。取消户籍限制,在原补助范围基础上,将户口已迁出的在校学生、在岱山县连续居住满3年的外来居民等户籍不在该县的困难人员一并纳入临时救助对象,并将基本生活有困难的或因突发性事故、重大疾病等造成生活暂时性困难的临时救助标准最高一次性给予3000元和5000元。
二是大力扶持渔农村边远小岛创建托老所。核定床位数在30张(含)至39张并投入使用的,一次性补助15万元;核定床位数在40张以上并投入使用的,一次性补助20万元。
三是提高五保集中供养标准。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测算及报备工作的通知》,确定 2012年五保供养标准为10030元,比往年提高15.30%。
四是启用残疾人康复指导站。建立残疾人康复档案,全程指导和记录残疾人康复日程,实现开展残疾人康复知识宣传、咨询、医疗和训练活动,为残疾人搭起康复的信息平台。
五是落实驻岱部队随军家属再就业和社保政策。将未就业的驻岱部队随军家属列入城镇再就业困难人员范围,及时办理失业登记,并优先为随军家属提供免费职业培训、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服务。同时向已办理当地常住户口半年以上且无工作、无固定收入的随军家属发放生活补助费。2012年计划发放补助费52万元,人均增至465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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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年04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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