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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安市完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政策体系

  一是下调医保最低连续缴费年限。从今年起,全市医保最低连续缴费年限从22年调整为20年,实现职工医保最低连续缴费年限与杭州市主城区统一。

  二是住院最高支付额度上不封顶。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医保政策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由基金和个人共同承担,住院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从30万元调整到上不封顶。

  三是减少住院统筹基金起付次数。城镇职工住院统筹基金起付次数从二次减为一次,住院起付标准按医疗机构等级不同分别调整为:三级医疗机构800元,二级医疗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600元,其他医疗机构为300元。 

  四是提高门诊医疗基金报销比例。企业在职职工门诊当年个人账户承担超过1000元以上部分,由原来按60%报销改为按发生费用的医疗机构等级不同进行不同比例的报销:三级医疗机构报销65%,二级报销70%,一级及以下机构报销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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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年03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