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全力保障特殊群体基本生活无忧
一是老有所养。该区去年4月起建立高龄老人津贴发放机制,70-80周岁老人每人每月50元,8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100元,惠及老人18937名,共发放789万元。同时,向没有参加社保老人继续发放生活补助金,有15737名老人受惠,全年发放3332万元。
二是孤有所依。建立健全孤儿保障机制,建立发放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实行城乡统筹,机构供养孤儿养育标准不低于该区上年度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70%,社会散居孤儿年养育费标准不低于机构供养孤儿养育标准60%。该区2011年,机构供养孤儿每人每月1132元,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680元,共向全区60名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费70余万元。
三是残有所保。去年,该区向1505名贫困重度残疾人发放生活保障金789.7万元。同时,再次扩大残疾人保障范围,向肢体残疾二级以上,精神或智力残疾三四级的无收入或低收入残疾人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共有2374名残疾人纳入保障范围,发放保障金971.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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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年0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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