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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多举措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发展

  一是实行物业服务企业地方财政补贴。连续5年对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入征收的营业税地方所得部分实行财政补贴,主要用于对物业服务企业的重点扶持和培育。

  二是建立旧小区物业综合改造补贴制度。完善旧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改善性机制和考核制度,对一些设施陈旧、物业服务收费低、物业服务企业经营困难的旧住宅小区由政府出资补贴。

  三是大力培育扶持物业服务业龙头企业。每年开展优秀物业服务企业评选活动,由政府通报表彰。对受表彰的台州市区企业,从现代服务业专项资金中给予每家10万元的奖励;县(市)区企业,由各县(市)人民政府参照台州市区标准,从当地现代服务业专项资金或者其他相关专项资金中给予奖励。

  四是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实施品牌战略。积极开展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评选活动,全面提升物业管理水平,对所服务项目获“省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国家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称号的物业服务企业,台州市区企业从现代服务业专项资金中一次性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的奖励;县(市)区企业,由各县(市)人民政府参照台州市区标准,从当地现代服务业专项资金或者其他相关专项资金中一次性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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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