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县四项措施保障学生安全接送
为加强全县中小学生接送工作管理,规范学生接送服务行为,保障学生接送交通安全,我县通过积极的探索、实践,逐步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监管、市场运作、公司承运的学生接送运行机制,实现了国标校车专车专营城乡全覆盖。主要通过四项措施确保这项工作顺利实施。
一、政府重视,部门通力协作
我县把“学生交通保障工程”列入了县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县政府专门成立了德清县校车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学生接送车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县乡两级政府、教育、公安、交通、安监、财政、审计、学校、校车公司等单位通力配合、各司其责。县政府全面负责校车项目的组织协调;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本辖区内校车运行的协调配合工作;教育部门负责牵头校车运行管理工作;公安部门负责对校车驾驶员的教育培训、校车安全技术状况检测及超员超速的监督管理;交通部门负责接送公路的维护保养、隐患整改及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落实;安监部门负责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财政部门负责校车专项补贴资金的筹措和保障工作;审计部门负责对校车运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年度审计;学校负责乘车学生组织管理、安全教育、接送方案制订等工作;校车公司负责校车项目的具体实施。
二、建章立制,引导优先便利通行。今年8月,县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学生接送车优先便利通行的决议》,县人民政府随即出台了《德清县学生接送车优先便利通行的实施办法》,给予学生接送车优先便利通行的权利,并将“礼让校车”的内容纳入对全县驾驶员的入职培训。同时县政府出台了《德清县学生接送工作管理办法》,对各部门工作职责、安全资质、接送服务、经费投入、运营管理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以制度规范学生接送车运行操作。
三、落实经费,保障长效运行
从2009年底开始,投入2000多万元分3批购置了79辆学生接送专车。校车运行坚持“公益性为主、经营性为辅”的原则,按照“政府加大扶持、公司节约成本、家长适当负担”的基本要求平衡接送费用。县政府建立了每年400万元的学生接送营运补贴专项资金,用于公司的运行补贴,具体补贴标准按每人每天2-3元计算,且按公司实际接送学生人数确定,家长负担每人每天2元的接送成本费,运营公司保持盈亏基本平衡,如有亏损,经审计后给予财政补助,以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行。同时,对校车公司设立了服务质量考核资金,制定了《德清县学生接送车安全与服务质量考评实施细则》,资金的经考核后兑现落实,
四、加强监管,科学规范操作。
我县成立了德清县永安学生交通服务管理有限公司,全县学生接送车委托给公司使用与管理,同时委托湖州长运公司德清分公司组建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的专业团队对该公司学生接送工作进行管理。
一是校车实行专车专用。校车在按时完成日常学生上放学接送任务后,必须做到定时定点停放,封闭运营,严禁挪作他用或从事营业性运输。学校在安排中严格执行“定人、定车、定班次、定线路、定座、定时、定点、定价”的“八定”原则,切实保证校车的专车专用。
二是确保安全运行。严格校车驾驶员资质认定和车辆检测工作,要求所有校车驾驶员都必须具备相应的准驾资质和3年以上的安全驾驶经历,无恶劣品行记录、无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并须经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培训考试合格。同时,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管理,公安部门每年2次对校车驾驶员进行集中安全培训,校车公司也定期组织驾驶员召开安全工作例会,重点学习安全操作、文明服务、车辆维修等,切实保障运行安全。每年年初由公安部门对车辆进行安全检验,每年8月份由交通部门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
三是优化接送服务。校车公司与学校签订了《德清县学生上放学接送协议书》,并建立学生接送工作台帐,内容包括驾驶员信息、车辆信息、线路状况、接送情况、安全教育及检查情况、接送方案、接送协议、安全责任书等内容。同时,在接送运行过程中,协助照看好学生上下车,严格杜绝超载、拼车、超速行驶等现象,保障学生的乘车安全。
同时各部门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做好学生接送监管工作。教育局每学期开学前对接送学校、接送人数、接送路线等情况进行汇总,会同县交通、公安、安监等部门和乡镇(开发区)对接送线路、接送车辆、驾驶人员资质、接送协议、车辆参保等情况进行审查后,制订全县学生接送总体方案。学期末县教育、交通、公安、财政、审计、等部门对公司学生接送工作实施情况进行考核。
目前,79辆学生接送车承载了全县近6000余名的上放学接送任务,使全县12周岁以下小学生(包括外来民工子女学校的学生)坐上了舒适安全的校车, “超载、超速、并载、早载、迟载”等问题得到了彻底解决,真正为全县乘车学生构筑了一道全方位、立体型的交通安全防护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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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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