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三方面入手提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一是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从今年7月起,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由每月60元调到每月70元,为此县财政增加投入380万元,惠及全县6.3万城乡居民。
二是建立高龄老人补贴制度。从4月起,全县年满80周岁的高龄老人,在享受城乡居民养老金的同时,每月还可取得30元的高龄补贴,为此县财政增加投入300万元,惠及全县1.1万高龄老人。
三是增加缴费年限养老金档次。为进一步体现“长缴多得”原则,增设16年及以上缴费年限养老金月计发标准,对缴费16年及以上的参保人员,其月缴费年限养老金从第16年起按5元/年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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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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