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岩区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
一是大幅提高筹资标准。每人每年的参合标准由原先的300元提高到430元,增幅达43%;每人每年的财政补贴标准由原先的180元提高到280元,增幅达56%。
二是提高报销标准。全年普通门诊最高报销额为500元。乡镇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提高10%,调整为85%;区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提高10%,调整为75%;扩大重大疾病病种,其报销比例按可报医药费用的70%报销。
三是扩大特殊病种。特殊病种增加到十二种,其门诊医药费用按住院报销规定报销。
四是提高全年最高报销限额。全年门诊、住院累计最高报销限额由原来的66000元调整到75000元,增幅达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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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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